上街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上街区是河南省会郑州市的市辖区,始建于1958年,是国家根据“二五”计划建设第二个铝工业基地的需要而设立的一个工业型城区,亚洲最大的氧化铝生产基地。辖区总面积64.7平方公里,辖5个街道、1个镇,常住人口15万人。上街区位于郑州市区西部,北临滔滔黄河,南依巍巍嵩山,东距郑州市中心38公里,西距古都洛阳80公里,位于郑洛工业走廊的黄金分割点。陇海铁路、310国道和连霍高速横贯东西,与工业相配套的货运站、铁路专用线等设施齐全。通讯技术方面,已开办程控交换、移动通信、无线寻呼、会议电视、多媒体宽带数据通信、因特网信息等业务,为经济信息化提供了高速的信息平台。2016年,上街区生产总值完成122.90亿元,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.40亿元。在辖区内外拥有产权的铝土矿6座,占地1972万平方米;与储量丰富的郑煤集团运距30公里;西气东输经过辖区,天然气比较便捷;地下水资源丰富,拥有黄河水提灌处1处,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经过辖区;郑州—洛阳—三门峡电网主干线通过辖区,现有22万伏和11万伏变电站各2座。上街区地处河南省北部、华北平原、黄河冲积平原扇轴部,为华北平原和豫西丘陵的相交地带。东经113°14”45″至113°19”05″,北纬34°35”至34°40”之间。上街区位于郑州市辖区西部38公里处,周围与荥阳市接壤:东邻荥阳市城关乡,西、南分别与高阳镇、刘河镇毗邻,北部与王村镇相连。